各單位:
爲(wéi / wèi)确保我司依法依規開展運營工作,有效控制運營法律風險,依法保障公司合法權益,根據我司有關工作規範,我司将采用“詢價比價”方式評選集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供應商,請有意向的(de)單位對該項業務進行報價。爲(wéi / wèi)保證工作開展高效、有效,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(yī / yì /yí)、報價單位的(de)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
1.依照《中華人(rén)民共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律師法》成立,在(zài)國(guó)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合法登記注冊,持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書,具有健全的(de)組織機構和(hé / huò)完善的(de)内部管控制度,擁護黨和(hé / huò)國(guó)家的(de)基本路線、方針和(hé / huò)政策。
2.律所擁有良好的(de)社會信譽,遵守國(guó)家、省、市有關法律法規、規章,嚴格履行法定職責,近三年内在(zài)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(dà)違法記錄,未受到(dào)有關部門或行業協會處罰。
3.受聘方應指派一(yī / yì /yí)名熟悉本企業主營業務相關法律事務的(de)資深律師與其他(tā)至少兩名業務能力強的(de)律師共同擔任聘請方之(zhī)顧問律師,服務團隊至少有一(yī / yì /yí)名律師執業年限不(bù)少于(yú)10年,熟悉黃埔區、廣州開發區的(de)政策及法規。聘請方有以(yǐ)上(shàng)服務範圍内的(de)需求時(shí),受聘方應确保聘請方能及時(shí)聯絡到(dào)顧問律師;
4.對聘請方的(de)法律咨詢及法律事務應按聘請方要(yào / yāo)求作出(chū)正确解答,一(yī / yì /yí)般應在(zài)4小時(shí)(緊急事務應在(zài)2小時(shí))内作出(chū)回複,并對相關問題提出(chū)具體的(de)可操作方案和(hé / huò)解決途徑;
5.每周爲(wéi / wèi)聘請方提供一(yī / yì /yí)次半天的(de)駐場法律服務;
6.律所及代理律師與采購單位及采購單位員工無應當回避的(de)情形(即不(bù)存在(zài)與采購單位的(de)中高層管理人(rén)員、項目經辦等之(zhī)間的(de)親屬關系、其他(tā)利益關系、利害關系)。
二、現場交流及報名
本次采購内容爲(wéi / wèi)與集團經營密切相關的(de)常年法律顧問服務,相關服務需與集團經營相匹配。爲(wéi / wèi)使投标單位了(le/liǎo)解我司情況,防止發生重大(dà)誤解,我司安排現場交流及報名。投标單位于(yú)2022年2月8日(含)前聯系我司,提交《保密承諾函》報名後,我司将向投标單位介紹我司具體情況及詳細業務要(yào / yāo)求。未報名單位其報價無效。
三、提交的(de)報價文件資料
如向我司複函,即代表承諾能符合我司前述基本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各項資質條件,并能按我司要(yào / yāo)求完成采購服務内容。
複函應提交以(yǐ)下文件資料:
1.《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》複印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,并提交律師事務所介紹,應包括事務所經辦的(de)符合第一(yī / yì /yí)條要(yào / yāo)求的(de)相關經驗、案例介紹;
2.拟派遣的(de)律師執業證複印件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,并提交律師簡介及律師訴訟、非訴工作情況介紹;
3.《報價函》(報價函需加蓋公章)
4.其他(tā)需要(yào / yāo)說(shuō)明的(de)資料和(hé / huò)證件。
5.提供材料複印件均需蓋公章及騎縫章。報價函需用信封裝入,蓋騎縫章。
四、詢價項目
爲(wéi / wèi)我司提供中标日起一(yī / yì /yí)年的(de)集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。主要(yào / yāo)包括:
(一(yī / yì /yí))參與管理決策法律服務:
1.參與有關項目可行性研究、調查、出(chū)具法律意見;
2.參與制訂有關項目的(de)實施方案,提供最完善的(de)法律保障意見;
3.有效解決債權債務、勞資關系、資産定性、股權分配、聘請方機構設置等系列問題;
4.宏觀督察有關方案具體執行部分事項;
5.對聘請方的(de)法人(rén)治理結構,包括董事會結構、股東會結構、監事會結構的(de)合法性提供法律意見。
(二)采購法律服務:
1.參與采購合同制訂(包括但不(bù)限于(yú)格式合同、根據合同的(de)采購方式設計單項合同)及審核(包括但不(bù)限于(yú)審核合同的(de)合法合規性、風險性);
2.重大(dà)采購事項談判;
3.采購人(rén)員法律基礎知識培訓;
4.采購工作中公平、公開的(de)管理辦法,如投标采購、比較采購法等。
(三)風險控制、合規管理法律事務:
1.業務合同制訂(包括格式合同,根據不(bù)同的(de)銷售方式設計單項合同)及審核(包括但不(bù)限于(yú)審核合同的(de)合法性、風險性);
2.重大(dà)項目談判、重大(dà)業務合同談判;
3.風控法務部法務人(rén)員法律基礎知識的(de)培訓;
4.業務部門日常工作中防範風險制度的(de)設立。
(四)勞資風控法律服務:
1.制定、審查勞動合同及《公司章程》《員工守則》《勞動紀律手冊》等規章制度;
2.工傷事故處理、勞動争議解決;
3.協助聘請方搜集政策文件;
4.定期了(le/liǎo)解聘請方勞動合同訂立、履行情況;
5.協助聘請方申報内部規章制度備案和(hé / huò)申報采用綜合工時(shí)和(hé / huò)經濟性裁員審批手續。
(五)知識産權法律服務:
1.聘請方專利、商标、工業産權的(de)注冊、登記及保護措施;
2.協助聘請方處理“打假”“侵權”工作中的(de)法律事務,以(yǐ)及對不(bù)正當競争行爲(wéi / wèi)的(de)防範及對策;
3.聘請方商業秘密的(de)保護。
(六)綜合行政法律服務:
1.協助聘請方完善合同管理(包括起草、審查、簽訂、履行的(de)程序)及合同台賬式登記;
2.聘請方經營場地(dì / de)租賃或自身物業出(chū)租管理等事務及法律文件;
3.協助處理聘請方對工商、稅務等國(guó)家機關部門中的(de)特别事務;
4.協助建立聘請方公章、執照、介紹信管理制度等企業内務管理制度。
(七)投資、聯營、合作等外部合營法律服務:
1.聘請方對外投資事務,與其他(tā)實體聯營、合作方案及合同審核;
2.經另行委托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、盡職調查,并出(chū)具可行性法律意見書、盡職調查報告;
3.聘請方内部承包法律事務的(de)處理及合同審核;
4.聘請方内部改制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(de)設計、論證、出(chū)具專項法律意見書。
(八)金融法律服務:
1.對聘請方向其他(tā)單位或金融機構借款、集資、擔保、抵押行爲(wéi / wèi)所涉及的(de)法律文件進行審查。
2.對聘請方向外貸款行爲(wéi / wèi)進行法律風險分析;
3.處理聘請方與他(tā)方之(zhī)間同業拆借糾紛;
4.處理聘請方與保險公司之(zhī)間發生的(de)人(rén)身、财産保險索賠糾紛;
5.爲(wéi / wèi)信貸、投資業務提供審查借款人(rén)的(de)還貸能力等方面的(de)資信調查、出(chū)具專項法律意見書;
6.辦理聘請方銀行抵押貸款及執行抵押的(de)法律事務。
(九)聘請方涉及訴訟、仲裁、行政複議、投标質疑等糾紛處理的(de)法律服務:
1.協助處理各類債權債務糾紛,包括經濟、勞資、租賃、工業産權、股權等民事訴訟、仲裁的(de)糾紛提供法律事務指導或經另委委托作爲(wéi / wèi)代理人(rén);
2.涉訴訟或仲裁糾紛通過協商、談判、出(chū)具律師函、調解、司法确認、庭内調解等方式解決的(de)糾紛提供法律事務指導、制作法律文件;
3.對涉及聘請方工商管理和(hé / huò)稅收法規、招标投标等行政投訴、行政複議、行政訴訟的(de)糾紛或案件提供法律事務指導或作爲(wéi / wèi)代理人(rén)。
(十)其他(tā)法律服務:
1.協助聘請方選聘風控法務人(rén)員,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(hé / huò)評價;
2.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,就(jiù)聘請方的(de)相關經濟行爲(wéi / wèi)(包括但不(bù)限于(yú)權益性投資、固定資産投資、股權劃轉、股權轉讓、資産處置等事項)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并出(chū)具加蓋公章的(de)法律意見書;
3.辦理聘請方交辦的(de)其他(tā)法律事務。
(十一(yī / yì /yí))受聘方根據聘請方之(zhī)要(yào / yāo)求,提供以(yǐ)下特别法律服務:
1.爲(wéi / wèi)聘請方免費出(chū)具《律師函》;
2.爲(wéi / wèi)聘請方每年提供兩次免費法律培訓或現場咨詢活動,每次時(shí)間不(bù)超過3小時(shí);
3.免費出(chū)具法律意見書;但項目金額超過5000萬元,且項目情況複雜、風險較高時(shí),出(chū)具專項法律意見書,另行按報價标準計費。
4.對聘請方的(de)法律咨詢及法律事務應按聘請方要(yào / yāo)求作出(chū)正确解答,一(yī / yì /yí)般應在(zài)4小時(shí)(緊急事務應在(zài)2小時(shí))内作出(chū)回複,并對相關問題提出(chū)具體的(de)可操作方案和(hé / huò)解決途徑;
5.對于(yú)重要(yào / yāo)法律文書及法律意見書應由主辦顧問律師親自審核;
6.根據聘請方要(yào / yāo)求或随時(shí)指示能處理其他(tā)法律事務。建議對訴訟、仲裁、可行性研究、法律盡職調查等事務預報價或提供計價标準。
五、競價評選方法
按固定年收費、專項法律意見書收費分别報價。報價計算方式如下:
1.固定年收費報價=A;
2.專項法律意見書單份收費報價=B;
3.總價=A+10B
最終以(yǐ)總價進行競價評選。
六、報價
競價人(rén)需于(yú)2023年2月9日上(shàng)午12:00前将密封的(de)報價文件資料(包括報價函)一(yī / yì /yí)套送達我司。報價函遞交聯系地(dì / de)址: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大(dà)道(dào)綠地(dì / de)中央廣場E座29層開投集團風控法務部。
七、評選
我司将組成評選小組對有效報價函評選,評選結果及時(shí)通知報價人(rén),中選單位在(zài)接到(dào)評選結果通知後次日起開始提供服務。
廣州彙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
2023年2月6日
(聯系人(rén)及電話: 鄭澤濱,13826214341)